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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要依据哪个日期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3 06:27:01 人浏览

导读:

房产登记要依据购买房屋的日期进行办理,登记流程是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是提交相应的资料,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则是会进行登记。

  一、房产登记要依据哪个日期办理

  房产登记日期是购买房屋的那一天为准。购房者在买房后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是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开发商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于预售合同的购房人来说,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现房购房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二、房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护照等;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2.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应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房产登记

  三、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算家庭共同财产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算家庭共同财产的。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尚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子女名下,如无证据证明该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通过继承、奖励、父母之外的第三人的赠予、报酬、收益等有合法经济来源,则该财产宜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父母负债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经营的,应当以包括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在内的家庭共同财产用于偿还家庭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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