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备案要求的材料有哪些内容
导读:
1.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
2.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预售登记申请书。
3.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
5.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6.向境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必须要买房人亲自到场才能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凡商品房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销售人应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凡是国内个人和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到购房的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凡是涉外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该到天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备案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买方、卖方或开发商)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如房管局)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这一过程通常涉及合同的签订、备案、办理产权证书等环节。房屋备案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合同的生效:房屋备案表明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完成,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
2.登记制度:房屋备案后,房屋所有权人将在房地产登记部门进行产权登记。这意味着房屋产权将被正式记录在政府的档案中,并在需要时可以查询。
3.防止一房多卖:房屋备案有助于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即同一房屋在同一时间内被多个买家购买。通过备案,交易记录将被记录在案,并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受到法律约束。
4.税收和产权转移:房屋备案后,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的税收和产权转移手续将更加便捷。这有助于确保交易过程的顺利进行。
房屋备案仅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房屋买卖合同的执行还需要遵循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税收政策、土地使用权等。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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