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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的维修基金交给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3 00:26:12 人浏览

导读:

购房的维修基金一般是交给开发商,但该资金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购房的维修基金使用程序是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然后业主大会进行同意,最后是进行维修金的转移等等。

  一、购房的维修基金交给谁

  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可见,这笔资金应该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其性质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二、购房的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维修基金

  三、购房的维修基金会自动过户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能自动过户。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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