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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子估价是自己估还是法院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3 00:00:23 人浏览

导读:

法院拍卖房子估价一般是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作出的。法院拍卖房子估价的流程是进行评估房屋、在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等。法院房屋拍卖评估费用一般是当事人承担的。

  一、法院拍卖房子估价是自己估还是法院估

  要被执行拍卖的房子,法院是无权评估的,而是由相关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做评估的,按照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的。

  房产评估原则是供需原则,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来决定。供小于求时,则价格上升,否则下降。房地产的价格由类是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决定。

  二、法院拍卖房子估价费用由谁出

  法院房屋拍卖评估费用一般由当事人承担,即由提出拍卖的一方支付。但如果是涉及执行阶段,且被执行人没有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会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此时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具体承担费用的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拍卖房子法院

  三、法院拍卖房子估价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拍卖房子估价流程如下:

  1.拍卖前,查封房屋。

  2.拍卖前,评估房屋。

  3.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4.第二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5.第三次拍卖。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变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5.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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