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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出让金怎么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3 18:33:01 人浏览

导读:

安置房过户出让金是用现市场价减去购买价所得的结果,乘以百分之七十计算出来的,缴纳时间一般是在房主拿到房子的五年后。如果不交出让金,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登记手续。

  一、安置房过户出让金怎么交

  安置房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如下: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交易的时候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后的,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计算价差。买卖双方对指导价格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二、安置房过户出让金不交会怎么样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交安置房过户出让金的后果如下:

  1.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若卖方不缴纳土地出让金,买方需要承担因卖方违约产生的所有费用,可能面临买房钱财两空的局面。

  3.若卖方已缴纳土地出让金,买方需承担卖方违约产生的所有费用,同时需承担卖方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三、安置房过户出让金的缴纳期限

  安置房过户出让金的缴纳期限一般在房主拿到房子后的五年后。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5年之后,凭安置补偿协议,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以过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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