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
导读: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房屋过户需要的时间一般会在3个月左右。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产证办理需要30个工作日,并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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