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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开庭前被告应留意的事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29 11:21:20 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诉讼开庭前被告应留意的事项是可以充分准备证据证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如果不想判决离婚的,被告可以围绕夫妻感情来摆事实,讲道理等等。

  一、离婚诉讼开庭前被告应留意的事项有哪些

  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以下内容:

  1.作为被告,不想判决离婚的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2.在财产方面,应提供证据证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3.在对外债务上,应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诉讼开庭前会调解吗

  起诉离婚会开庭前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开庭

  三、离婚诉讼开庭前可以撤诉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在没有开庭之前是可以申请撤诉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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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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