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终止有哪几种情况
导读:
1.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合同的。
2.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物业服务合同将自然终止。
4.物业管理企业如果被宣告破产,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破产清算,物业管理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有: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物业管理项目;物业管理内容;物业管理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它相关事项。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1.物业管理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最长期限是五年。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2.物业管理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3.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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