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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前期物业服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4 00:07:27 人浏览

导读:

尚未成立业主和业主大会前,开发企业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叫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是由双方的当事人来协商确定的,通常是二年到五年的时间。

  一、什么叫前期物业服务

  前期物业,即前期物业服务,指的是在业主和业主大会尚未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是几年的时间

  法律快车提醒您,物业前期服务合同有效期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一般为二年至五年。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

前期物业服务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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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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