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会不会批捕
导读: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批捕,根据规定,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1.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3.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4.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5.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6.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7.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