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折抵刑期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导读: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的方式是: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决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的办法是:
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情节不严重的,则可以继续监视居住或者变更为其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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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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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视居住折抵刑期的规定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是非常多的,那么你知道监视居住折抵刑期是一日一日算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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