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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2 19:37:42 人浏览

导读:

危险犯是既可能是结果犯有可能是行为犯。其中,行为犯成立犯罪不需要结果发生,结果犯成立犯一定要有结果发生。而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行为犯和结果犯都可能侵害法益。

  一、危险犯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

  危险犯既可能是行为犯,也可能是结果犯。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时,就是危险犯的既遂。行为犯是成立犯罪不需要结果发生的犯罪;结果犯是指以发生一定结果为必要的犯罪。但同时认为,有的行为犯侵害了法益(如侵入他人住宅罪侵害了住宅的安宁),有的行为犯对法益造成了侵害的危险(如伪证罪有导致误判的可能性)。因此,结果犯与行为犯中都可能有危险犯;换言之,危险犯既可能是结果犯,也可能是行为犯。

  二、危险犯可以认定犯罪中止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危险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所以,不存在危险犯的中止如何认定为犯罪的问题。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三、我国危险犯包括哪些

  我国刑法对危险犯作了较多规定,除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规定了危险犯以外,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都属于危险犯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的属于具体危险犯,有的属于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都是以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但是,各自的含义以及判断标准都不相同。具体危险犯中的具体危险使法益侵害的可能具体地达到现实化的程度,这种危险属于构成要件的内容。作为构成要件,具体危险是否存在需要司法官员加以证明与确认,而不能进行某种程度的假定或者抽象,所以,具体危险是司法认定的危险。抽象危险犯是指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抽象危险不属于构成要件,只是认定行为可罚的实质违法根据,是立法者拟制或者说立法上推定的危险,其危险及其程度是立法者的判断,法官只要证明危险不是想象的或臆断的(迷信犯),就可以认定危险的存在,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具备可罚的实质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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