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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2 11:41:37 人浏览

导读: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当事人的社会保障卡、单位证明、生育住院发票等。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符合的条件有该职工具有当地的户籍、缴纳了生育保险等。

  一、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

  2.准生证、出生证。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二、申请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生育津贴发放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或流产。

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可以一起申请

  不能。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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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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