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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2 09:15:57 人浏览

导读:

不定时工作制没有违反劳动法,只要工作时间总数和所发放的工资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一般不定时工作制是不违法的。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所适用的人群不同。

  一、不定时工作制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合法,“不定时工作制”是在工作总时间不变,工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来调节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例如,闲的时候,一天工作时间可能只有6小时,忙的时候可能是10小时,工作时间总数没变,工资水平没有变。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度,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工作后,势必会影响到职工的休息,为了保障职工休息权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不定时工作制如何计算加班费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七条有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也对不同工作时间制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从全国性质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规定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情形,普遍认为不定时工作制是不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只有在部分地区如上海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在法定假日加班,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也有加班费,按300%的日工资支付。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加班问题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公司不支付职工加班费,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三、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区别如下:

  1.区别一:工作的时间不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何时上班、上班多长时间,没有固定、明确的时间;也许连哪天上班、哪天不上班也无法固定;每周工作可以超过40小时。但是,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保障职工休息权利。

  2.区别二:适用人群不同。

  3.区别三:加班工资支付不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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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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