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换押证递交的期限是多久
导读:
换押证期限是三天,即人民检察院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后,应当在三天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将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换押证三天之内连同告知书一同送交看守所换押,这样也便于节省时间、精力、诉讼成本。而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侦查机关在逮捕后两个月的最后一天移送案件,检察机关当天没有换押,就会出现超期羁押问题。
换押证羁押期限填写方式如下:
1.首先,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被羁押人员的羁押起止时间;
2.然后,在法律文书中准确填写被羁押人员的羁押起止时间;
3.最后,根据被羁押人员的羁押起止时间,确定被羁押人员的羁押期限。
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
换押证,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法律文书。仅限于司法机关使用。法律快车提醒您,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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