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情况有哪些规定
导读: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区别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仅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者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诈骗罪的对象包括货币和财产,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且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金融领域发生贷款诈骗罪,诈骗罪的领域非常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包括金融领域;
3.侵权对象不同,贷款欺诈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和公共贷款的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金融信贷管理制度,属于复杂对象,诈骗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达方式并不完全相同,虽然两种行为的本质特征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贷款欺诈罪使用的方法是围绕欺诈贷款进行的,具体方法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经济合同等,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加多样化,有时三寸不烂之舌才能达到骗取他人财产的目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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