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院传唤的后果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导读:
1.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非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传唤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或者延期审理。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
1.强制性不同。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2.性质不同。拘传是强制措施的一种,而传唤不是一种强制措施。
3.适用的对象不同。拘传适用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适用于所有的当事人。
4.实施主体不同。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在十二小时以内,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上限在二十四小时的是针对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案情,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其住处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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