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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人员需不需要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0 01:12:42 人浏览

导读:

试用期人员需要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是不能够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试用期的员工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试用期人员需不需要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间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二、试用期人员不给缴纳社保如何投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试用期也需要交社保,单位不交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管大队会派人到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符合,单位会面临相应的处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要求涉事单位按照要求补缴职工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三、试用期人员离职不让走怎么办

  只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辞职就是合法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与否,时间一到,可以走人。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是违法的,可通过劳动仲裁再要回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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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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