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范围如何界定?
导读: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重婚罪一般是由当事人自己调查取证的。重婚罪属于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重婚罪是指行为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犯此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证明他们有固定的同居居所的证据;
2.证明他们长期同居的证据;
3.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证据;
4.其他可以证明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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