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否具备直接受理诈骗案的权力
导读:
诈骗案派出所有受理的权利。
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机构,诈骗罪是涉及到经济的犯罪,一般由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管辖。
当事人报案直接拨打110或到最近的判处机构都会被接收管理,待当事人说明情况后自动归入相关部门。公安机关对于报案都应当接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法律快车提醒您,派出所抓人后办案流程为:
1.调查: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举报公安人员违法的方式具体如下:
1.举报人可以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
2.可以到支队举报中心当面举报,相关部门会对举报查实;
3.可以使用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4.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使用不超过六位数字的密码作为身份代码;
5.各单位受理的举报线索,属于本辖区的要及时查办,并在接到举报线索之日起,十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