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侵权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导读:
教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中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依法追究教唆人的连带责任。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监护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
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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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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