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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辩护要点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7 20:07:43 人浏览

导读:

洗钱罪辩护要点一般包括辩护人的基本信息、辩护理由以及量刑意见等。我国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一般包括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

  一、洗钱罪辩护要点有哪些内容

  1.标题。可写“关于案的辩护词”。

  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我国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几类。行为人在明知是这些犯罪,而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构成洗钱罪。

  三、我国如何定性和判定洗钱罪

  满足以下要件即可判定构成洗钱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和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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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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