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导读:
1.对于刑事案件没有证据一般拘留二十四小时左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要遵循的程序有:首先需要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进行询问并且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拘留之后在侦查期间,亲属不能会见嫌疑人,但辩护人可以会见,会见的规定如下: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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