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外交豁免权的人犯罪怎样判刑
导读:
具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员犯法之后,不直接使用司法手段追究其责任,可以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我国《刑法》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违法行为人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办案公安机关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违法行为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保存有关证据,并尽快将有关情况层报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商请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通过外交途径处理。
2.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外交豁免权不能随便犯罪。
外交豁免权只代表外交人员不受所在地国家法律的管辖,但多在地国家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将违法外交人员遣送回国,外交人员回国后会受到本国法律的审理甚至判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