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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20 00:48:15 人浏览

导读:

员工自愿加班没有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员工自愿加班猝死的,单位需要赔偿,需要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一、员工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自愿加班没有加班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员工自愿加班猝死单位赔偿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应当享受工亡待遇,公司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公司承担工伤保险的待遇。

  员工加班猝死可以要求的赔偿有:

  1.劳动者在工作时猝死,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下列赔偿费用: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 ,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员工自愿加班怎么界定

  自愿加班一般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应该没有雇用关系,劳动法也无法认定为雇用关系和加班,超出规定的工作时间都属于加班 就是一小时也属于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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