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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满足申请结婚登记的资格条件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1 16:57:36 人浏览

导读:

申请结婚登记的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有,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关系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其他。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等等。

  一、如何满足申请结婚登记的资格条件要求

  办理结婚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及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三张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底色须为红色。

  结婚登记流程,具体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是否是行政许可

  结婚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而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一个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种行为。而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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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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