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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检察院可以邀请哪些人参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9 07:41:42 人浏览

导读:

鉴定时检察院可以邀请监察机关或者是公安机关派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鉴定资格或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检察院鉴定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相关的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

  一、鉴定时检察院可以邀请哪些人参加

  人民检察院自行进行鉴定的,可以商请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可以聘请有鉴定资格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没有鉴定的,应当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进行鉴定。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鉴定,或者由人民检察院聘请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鉴定。

  人民检察院自行进行鉴定的,可以商请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可以聘请有鉴定资格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

  二、检察机关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审查鉴定;

  2.查验送检材料、客体,审查相关技术资料;

  3.根据技术规范制定鉴定方案;

  4.对鉴定活动进行详细记录;

  5.出具鉴定文书。

  三、检察院鉴定后多久到法院

  法律快车提醒您,检察院多久移交法院看具体情况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相关的决定,而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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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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