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辩护代理 > 服刑阶段 > 怎样向监狱申请会见亲人

怎样向监狱申请会见亲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9 07:27:33 人浏览

导读:

向监狱申请会见亲人的方法是排队登记,出示身份证。去监狱见亲人时每月不能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并且会见的近亲属不超过三人。监狱中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

  一、监狱亲人会见怎么申请

  依据规定,罪犯亲友会见罪犯的,应当按照监狱指示来到会见室。排队登记,出示身份证,申请会见。按照规定,在监狱服刑期间罪犯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但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二、犯人在监狱从事什么工作

  法律快车提醒您,监狱犯人劳改一般是干车床、纺织、煤矿、农场种地、养殖等工作,如果有特长的可以做电工、厨师、木工、医疗、教师等工作。

  《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监狱法》第六十九条

  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监狱法》第七十条

  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三、监狱中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