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关于加班的相关规定
导读:
关于加班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支付低于平时工资1.5倍的加班费;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安排其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2倍的加班费;其他。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够因为员工拒绝加班从而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员工加班,必须要征得员工同意,必须要支付加班费用,否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法律快车提醒您,收集保存公司发出的变相加班的通知、加班的考勤记录、加班的录音录像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只要是关于考勤的记录都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有单位盖章当然更好。但一般情况下没有单位盖章,如果能证明员工出勤情况也可以作为加班出勤证据。从惯例上讲,考勤是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作为计算加班费及对员工违反考勤处罚的依据,一般需要有负责考勤负责人的签字,如果只有考勤没有公章没有领导签字,这样的考勤很可能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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