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户口本如何处理
导读:
1.根据我国的有关条例规定,在登记结婚的时候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开一个个人户籍的证明,并且在信息证明上注明是结婚登记用的,让派出所加盖户籍管理章就可以当做户口本使用了。
2.如果当事人是集体户口的,则婚姻登记机关会凭借集体户口本里的本人户口页,或者是带有工作单位印章且记载了当事人户籍情况的复印件,就可以办理登记结婚了;如果当事人没有户口本的,那么另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会凭有关部门管理机构开出的证明材料来办理登记结婚。
3.在拥有户口本及其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到经常居住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是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的,或者是内地人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结婚的,则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内地居民常住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婚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其他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不是,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迁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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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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