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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签订是否必须通过集体协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7 00:53:11 人浏览

导读:

集体合同签订必须通过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集体合同是可以变更的。

  一、集体合同签订是否必须通过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是必须经过集体协商才能签订的。企业职工一方会和单位协商,而协商一致后的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之后报劳动行政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异议的就即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二、集体合同变更的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集体合同变更的情形: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集体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方面

  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工一方的名称和代表人的姓名、职位;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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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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