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详解
导读: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钱款、物品等。而挪用公款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单位或者集体的公款。
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且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挪用公款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或者集体的公款,用于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则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工作人员。
4.刑罚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刑罚相对较轻,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挪用公款罪的刑罚则相对较重,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和情节,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快车提醒您,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认定标准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
3.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可构成。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