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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如何应对妻子精神病状况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1 04:27:00 人浏览

导读:

妻子有精神病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果,确认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准予离婚。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也是要出抚养费的。

  一、离婚程序如何应对妻子精神病状况问题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轻微,可以控制,且夫妻双方感情比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精神病人离婚后是否要出抚养费

  精神病人离婚后要出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与负担能力有关。若与精神病病情无直接联系。即若精神病人无法正常参与劳动,且没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减免抚养费,若精神病人可以参与劳作,具有足够的收入,或不能劳作,但具有足够的财产,应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离婚精神病

  三、精神病人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法律快车提醒您,精神病离婚没监护人的,如果其父母还健在,并且具有监护能力的,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监护人监管精神病人;如果父母已经过世,但是其子女具有监护能力的,可以让其子女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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