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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协议离婚登记所需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0 07:49:41 人浏览

导读:

涉外协议离婚登记所需条件有: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涉外离婚一般要准备当事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一、涉外协议离婚登记所需条件有哪些

  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离婚;

  2.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

  3.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和有效通行证件;

  4.双方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涉外离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涉外离婚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涉外离婚的离婚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孩子抚养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6.经济帮助权。

  7.精神损害赔偿。

  8.违约责任的约定。

  9.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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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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