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行为在派出所处罚后是否会留下案底记录
导读:
嫖娼若不涉嫌其他犯罪的话,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在公安部门的档案室内会有记录。
所谓案底,就是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 嫖娼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不算刑事犯罪。本身是属于行政拘留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对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有留有案底,这对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政审),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
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下判断嫖娼行为的主要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陈述中,指认为嫖客,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时,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3.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