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导读: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如下: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串通投标罪既遂的定罪处罚: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情节严重的,定串通投标罪;
2.犯本罪既遂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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