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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的关键约定事项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6 10:49:14 人浏览

导读:

劳务派遣协议的关键约定事项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地点等等。在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之后,劳务派遣的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续签。

  一、劳务派遣协议的关键约定事项有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内容应该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定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有哪些不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劳动关系而签订的,而劳务派遣合同是两个单位之间就派遣用工所达成的合同关系。

  三、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续签;未续签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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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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