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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无效的具体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6 08:39:31 人浏览

导读:

试用期无效的具体法定情形包括没有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的期限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试用期的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确定的,若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试用期无效的具体法定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无效的法定情形: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同意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低于约定或法定标准的;其他。

  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内提离职几天可以走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而言三天后就可以走,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当天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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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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