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怎样约定工资标准才合法一些
导读:
国家规定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4.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试用期发工资的80%是不违法的。
1.协商解决。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试用期辞职工资是立马结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要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的同时结清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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