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导读: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要写清楚原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2.写明事情的详细案由,包括相关的罪名以及赔偿事宜;
3.写清楚诉讼请求;
4.事实和理由:写明整个案件的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等,并根据法律和法规,列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要求赔偿的依据;
5.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最后落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不要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要请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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