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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9 10:10:46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时,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商业保险,如果是第三人为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指定受益人是夫妻一方的,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无果的可诉至法院。

  一、商业保险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商业保险分割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保险品种,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第三人的,保险利益属于第三人的利益,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保险品种的,在保险合同中,夫妻一方为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受益人也为夫妻一方。这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反悔的怎么办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商业保险

  三、夫妻离婚怎么写财产的分割协议?

  法律快车提醒您,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2.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3.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5.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6.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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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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