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断绝关系该如何公证
导读:
父子断绝关系的不能公证。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使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所以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也就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所以公证的行为也是无效的,不能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儿子断绝关系后还能继承遗产,因为法律不会承认父母与孩子断绝关系,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只有孩子被合法收养,与他人成立亲子关系,孩子才能与亲生父母在法律上断绝关系。如果不想要孩子继承遗产可以立一个遗嘱,自己分配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律上断绝养父子关系,需要双方协议或经法院判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如果是亲生父子关系的话,是无法断绝的,因为该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