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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中的离婚财产分配具体是怎样的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1 12:38:08 人浏览

导读:

婚外情中的财产分配具体是先由当事人之间协商分配,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程序包括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婚外情中的离婚财产分配具体是怎样的行为

  婚外情中的财产分配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有婚外情一方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程序是什么

  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大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三、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需要多久结束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需要以下时间: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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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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