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承诺失效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导读:
被害人承诺无效的情形有:
1.被害人作为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不具有处分权利;
2.被害人对承诺事项超出一个限度;
3.被害人没有承诺能力;
4.承诺是在欺诈、胁迫作出的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被害人承诺的法律效力为,其所持有的法益就会丧失作为法益的性质和保护性,一般情况下,即便该利益遭到侵害,加害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也不是绝对,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构成犯罪。
1.承诺的主体要件。
被害人承诺的主体要件,即被害人的承诺能力,是指理解承诺的内容和意义并做出承诺的能力。承诺人应当能够明确认识到其承诺行为的性质、后果、意义等
2.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承诺必须是出于被害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基于欺骗、胁迫、利诱等的承诺不阻却违法性。由于承诺是被害人自我决定权的行使,所以不能有任何意思瑕疵。
3.个人法益的有限承诺。
被害人承诺只能对其有自我决定权的法益作出,即被害人只能对其有处分权的事项作出承诺。如果承诺人对其不具有处分权的事项进行承诺,则是无效的承诺。按照刑法理论,刑法法益分为个人法益和超个人的法益。超个人的法益还可细分为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都是刑法所保护的公共利益,个人没有处分权。因此,被害人承诺的范围仅限于自己可以支配和处分的个人法益,同时不得侵犯社会法益和国家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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