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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涉及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18 21:27:45 人浏览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涉及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另外就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具体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要及时起诉。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涉及哪些方面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间有限制。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三、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期限

  1.根据相关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3.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

  4.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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