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送达方式有哪些种类
导读: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法院传票不去的处理方式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2.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3.如果是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如果经传票后仍然无故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不同,其收到传票的时间也不尽相同。一般都是收到传票的3到5天就要开庭,不过具体的开庭时间是以传票上备注的为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拓展阅读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