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直接证据到底是个哪些东西
导读: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地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说明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指能够直接证明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是指能够直接证明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事实的证据。
1.与案件证明关系具有直接性。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基本依据,是看其对于案件主要事实的客观联系形式和证明作用的强弱。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联系是直截了当的,它并不需要借助其他证据,就可以直接证明案件物主要事实和诉讼中的主要争议。直接证据运用起来比较便捷,一经查证属实便可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
2.收集审查较为困难。在侦查办案中,直接证据的数量少,来源窄,收集较为困难,在一些案件甚至根本无法取得。如某些刑事案件就其案件性质决定了其具有隐蔽性,就没有目击证人,犯罪行为是谁实施的,如何实施的,办有犯罪人本人最清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不供述的情况下,就无法取得直接证据。
3.具有易假失真的特性。直接证据大多表现为言词证据,容易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其客观真实性较难确定,而且稳定性也较差,时供时翻,只靠直接证据定案,一旦翻供翻证,案件的质量就难以保证。
法律快车提醒您,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是:
1.对于其他证据的依赖性不同;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而直接证据直接可以指向案件事实,单独作为定罪证据使用。
2.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否具有直接性;直接证据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具有直接性。间接证据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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