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范围包括哪些人员
导读:
被扶养人范围具体包括:
1.未成年的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3.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父母包括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养父母;
4.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5.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
6.生活困难的夫或者妻。
对被扶养人出具的生活费的具体标准为: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请求扶养费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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