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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合格怎么跟员工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4 12:35:51 人浏览

导读:

试用期不合格的,要跟员工说明该岗位的要求以及员工不胜任该岗位的原因;最后说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支付补偿。试用期不合格的被辞退的,也要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工资。

  一、试用期不合格怎么跟员工说

  首先,需要对员工试用期内的表现作出一些中肯的评价,那些地方或者性格是比较好的,那么地方做的不足。

  其次,是说明招收岗位的要求,说明员工和这个岗位胜任要求的差距。表示员工在那些方面比较突出更适合哪个方面的工作。并不是不优秀,只是不合适。

  最后,说明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补偿。

  二、试用期内被辞退能否主张领取工资

  可以,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的。应当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不合格

  三、试用期最长时间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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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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