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车祸出院后如何进行结案的

车祸出院后如何进行结案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20 03:14:32 人浏览

导读:

车祸出院后进行结案的方式是:与责任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前往交管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在司法实践当中,当事人因车祸而要申请伤残鉴定的话,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材料。

  一、车祸出院后如何进行结案的

  与责任人先进行协商结案的相关事情,要求对方按照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对损害赔偿事宜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交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赔偿事宜情况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相关协议进行结案。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车祸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可以。

  申请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三、车祸如何划分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